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事件簿

要點之四:黨內監督

‧必須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黨內不允許有不受制約的權力,也不允許有不受監督的特殊黨員

‧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講修養、講道德、講誠信、講廉恥

‧要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