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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消防局大樓鋪設電纜工序 1 名工人墮下死亡

西九龍渡華路建築署轄下的消防局大樓建造工程,下午發生致命事故,1名56歲男工人在進行鋪設電纜工作時從高處墮下死亡。建築署已立即停止相關工程,而工程承建商去年因涉及一宗致命事故,已被發展局暫停所有工務工程類別的投標資格。

建築署表示,意外在下午約2時發生,該名負責在離地4米進行電䌫安裝工程的工人,在電力裝置房內被發現頭部受傷,由救護車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不幸離世。

該項建築署的工程名為「搬遷尖沙咀消防局行動支援設施、消防同樂會和其他消防設施至九龍渡華路」,承建商為精進建築有限公司。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在得知意外發生後,已即時派員到意外現場展開調查。「本處正全速進行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將會向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建築地盤高處進行鋪設電纜工作,直至處方信納承建商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建築署署長謝昌表示,對該名工人離世深表難過,並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的慰問。署方已要求承建商向死者家屬提供適切協助。

該署發言人說,會全力協助相關部門調查事故成因。署方會嚴謹監察轄下所有承建商,確保他們在進行涉及離地工作時執行足夠及適當的安全措施。

發言人又說,發展局已於去年9月暫停涉事承建商所有工務工程類別的投標資格至2023年12月31日,並會就今次事件,按機制考慮採取進一步規管行動。

勞工處表示,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或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