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執勤,以警棍擊打路人後頸,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經過審訊,於2017年12月18日裁定罪成,朱不獲保釋,即時還柙,等候12月29日判刑。聖誕節當天是朱經緯58歲生日,判決意味著這天他將在獄中度過。朱經緯聞判後沉默無語,其親屬則表現激動。
在審訊過程中,辯方強調鄭仲恆曾對警員作出「侵略動作」,而朱經緯當時真誠地相信自己正在維護法紀,且若不使用武力將無法合理驅散佔領人士,以致犯下「技術性錯誤」。裁判官以呈堂影片為證據,將各項抗辯理據一一推翻。
警司協會夜間發表聲明,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對結果感到失望,會支持朱經緯循法律途徑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