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 旺角騷亂使香港法治受到嚴重挑戰,情況罕見,引用暴動罪檢控,並無政治考慮,他強調任何人都不能以暴力行為表達政治訴求,律政司會跟警方緊密聯繫,不排除會對個別被告加控其他罪行。
袁國強說,《公安條例》對暴動罪,定義的非常清楚。他表示香港自回歸以來沒有見過有示威演變成是次騷動的事件,政府才會對肇事者控以暴動罪的罪名。他說:「終審庭說得很清楚,無論有任何的政治訴求,所有人表達他們的政治訴求時,也都不能以違法的行為,更不能採用暴力或這次事件中大家看到的不理智行為…,我希望大家都可以問問自己,從97以來或過去10年20年,有沒有看過當晚發生的事件。也正正是如此罕有,我們才會採用暴動這個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