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已訂明,2017年落實普選後,仍然可以再有其他優化。他指出,「承諾」會牽涉內容、形式、執行上的安排,加上政治考慮會更複雜。他建議若要讓港人放心日後普選方法仍可改進,可用其他方式「表述」,在法律上能更簡化;至於表述的方式,則要視乎甚麼方法在法律上穩妥,以及令市民放心。
袁國強稱可「表述」代替「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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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基本法》附件一已訂明,2017年落實普選後,仍然可以再有其他優化。他指出,「承諾」會牽涉內容、形式、執行上的安排,加上政治考慮會更複雜。他建議若要讓港人放心日後普選方法仍可改進,可用其他方式「表述」,在法律上能更簡化;至於表述的方式,則要視乎甚麼方法在法律上穩妥,以及令市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