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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家居檢疫者須帶電子追蹤手環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擴散,本港確診個案增至13宗。食物及衛生局、衛生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今日(3日)召開記者會,交代港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最新檢疫安排。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表示,在14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香港居民,必須進行家居檢疫,並必須戴上電子追蹤手環,期間禁止離開指定的處所。

陳漢儀指,在14天內曾經到過湖北省的香港居民,必須在指定時間內接受家居檢疫,禁止離開指定的處所。接受家居檢疫者必須帶上電子手環,不能隨便脫下手環,並要配合連接的手機,當手機或手環被破壞,相關設備會通知衛生署及警方跟進。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表示,電子手環的作用防止有關人士「離家出走」,連接手環的手機亦由政府提供,需要插住電源,若拔離電源就會有信號通知衛生署及警方;距離超過20至30米或剪斷手環的黑色帶,亦會發出信號。

林偉喬強調不會收集個人資料,手環亦不具備GPS定位功能,並已徵詢個人私隱專員,保證符合法規。他指,政府會收集接受隔離者的資料包括個人手機號碼,若發現他們擅自外出,衛生署及警方會致電其手機號碼聯絡及追蹤其手機位置。現時已經有500個電子手環可以使用,如有需要,兩星期內可增加1000個。

衞生署首席醫生連慰慈稱,違反家居檢疫規例的人士,將會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5千元,衞生署人員會透過家訪和電話聯絡接受家居檢疫的人士,當局亦會將有關大廈的名稱在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