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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調查網上非法出售未經註冊減肥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調查一宗網上售賣未經註冊減肥藥劑製品個案,有關藥物須有醫生處方才可出售,而包裝印有泰文和中、英文文字。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根據情報,於較早時在社交媒體平台購獲多種報稱從海外獲得的減肥產品。化驗結果顯示,部分產品樣本含有「呋塞米」(frusemide)、「甲福明」(metformin)和「甲狀腺素」(thyroxine)。三者均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

發言人說,「呋塞米」用以治療心臟病,副作用包括低血壓和電解質不平衡。「甲福明」用以治療糖尿病,副作用包括噁心和腹瀉。「甲狀腺素」用作治療甲狀腺功能減退,副作用包括心律不整和高血壓。含有上述成分的產品只可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出售。

發言又說,有關產品的包裝印有泰文、中文和英文字,懷疑是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會繼續跟進和調查事件。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問或服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九龍彌敦道345號永安九龍中心18樓1804-0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發言人指出,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在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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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懷疑是未經註冊的減肥藥劑製品,包裝印有泰文和中、英文文字。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