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最低工資委員會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的建議,包括由「兩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並採用方程式計算新的最低工資水平。首個按新檢討機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2026年5月1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表示,採用新的方式進行檢討,可令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更緊貼社會經濟變化,以及更有效保障基層僱員的收入。
發言人說,最低工資委員會建議的方程式包含兩個指標:通脹及「經濟增長」因素(最低工資委員會稱為「 共享經濟繁榮」因素)。前者確保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將不低於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從而維持法定最低工資的購買力,保障基層僱員的就業收入。後者,即「經濟增長」因素,可使法定最低工資的升幅,在香港經濟表現較佳時(即最近1年的經濟增長高於最近10年的趨勢增長),適當地高於通脹。新檢討機制5至10年後作出檢討。
該方程式即:每年法定最低工資的調整幅度%=「整體甲類消費物價通脹(下限為零)」+「 共享經濟繁榮」因素。該因素為:「(最近1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 – 最近10年的實質本地生產總值趨勢增長 率 )x 20%」 ,而這因素的上限為1個百分點,下限為零。
2011年5月實施的首個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28元。2023年5月起生效的現行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為每小時40元,升幅為42.9%,而整體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截至2023年5月止的12個月平均數,較截至2011年5月止的12個月平均數累計上升44.7%,與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升幅大致相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他對委員會完成研究優化檢討機制這項歷史性及具挑戰性的任務,感到非常高興;並衷心感謝委員會主席王沛詩的卓越領導,以及全體委員的不懈努力和傑出貢獻。
孫玉菡說:「委員會的建議已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並同時顧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政府同意採用方程式以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更具可預視性和透明度,減少社會對每次法定最低工資調整幅度的爭議,促進勞資和諧,並相信新檢討機制符合香港的整體利益。」
首個按新檢討機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2026年5月1日生效。政府會確定實行新檢討機制的安排,並適時作出公布。
政府發言人表示,根據《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行政長官將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於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交下一份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報告。委員會建議的下一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將於2025年5月1日生效。
行政長官於2023年1月要求最低工資委員會研究如何優化檢討機制,包括檢討周期、如何提升效率,以及在最低工資水平和維持經濟發展等元素取得平衡。委員會已於同年10月31日向政府提交《優化法定最低工資檢討機制研究報告》。該報告已上載委員會網頁(www.mwc.org.hk)。
最低工資委員會主席王沛詩說:「我們很高興知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委員會的研究報告後,接納我們就優化檢討機制提出的建議。新檢討機制的建議是全體委員會的共識。採用方程式以調整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可減少社會對每次調整幅度的爭議,促進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