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決定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中央強調,對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的查處,進一步體現了黨從嚴治黨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國的執政理念,進一步表明瞭我們黨反對腐敗的鮮明立場和堅定決心。
據中紀委《報告》羅列薄的罪狀包括:
在大連、遼寧、商務部、重慶任職期間,嚴重違紀
在王立軍事件和薄穀開來案中濫用職權
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與多名女性發生或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用人失察失誤
還有其他涉嫌犯罪問題線索……
中紀委並決定,將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