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蒙眼的屈穎妍

【社會議題】一名男子被指去年佔領運動期間,以閃光燈照射兩名警員,涉嫌阻差辦公的案件,男子最終脫罪。資深傳媒人屈穎妍於《明報》專欄中提到此事,以《蒙眼的法治》為題。認為問題根本不在時間,而在行為本身,「一件警察制服、一個執法身分,就是法律的代表,冒犯他,就是冒犯法律,一秒都是冒犯,更何況擺明挑釁的十秒?」

無綫在4月底重播《大時代》,屈女士卻搶先丁蟹「上身」,扮演法律「專家」。劇集裡頭,丁蟹因為打死好友方進新被捕,在座上選擇自辯。自信滿滿的丁蟹說:「呢件事的重點唔係我有冇殺人,而是浪子回頭金不換。」然後再說他的「道理」,最後法官引導陪審團時,才說重點絕對是有否殺人。

屈女士傳媒出身,但不像劉進圖一樣讀過法律,卻對法庭判決說三道四,無疑是冒犯法庭的權威。香港法庭素以公平公正公開聞名,若果判決有問題可以上訴。屈說,「這些月來,看着一宗宗罪行不被起訴」是的,確有很多人逍遙法外——懷疑妨礙司法公正的香港警察、懷疑暗角「打鑊」的七警⋯⋯一而再再而三有市民無罪釋放,可見警方執法時「有拉錯冇放過」,與一般認為的「寧縱無枉」完全不同,甚至有警察公然說不懂法律,他們還可以代表法律嗎?

當然,警察只是代理人,始作俑者香港和中央政府仍然無人要問責,更無人下台。如果單靠學生領袖、佔中三子和泛民主派,沒有了梁振英一直煽風點火和八十多顆催淚彈,佔領根本不可能延續七十多日,真正的幕後黑手心照不宣,屈女士不可能看不到的吧?

觀乎屈女士近年的言論,看不到也不足為奇。警員穿制服到街市買餸也是「人之常情」,利字當前顛倒是非,自然也是人之常情。對屈的言論,本來只有「三個字:『不予置評』」,屈女士確有她的言論自由,《明報》刊登也無不可。但素來以知識分子報見稱的《明報》,竟「煞有介事」再去報導她的反智言論,也許蒙眼的,已經不止撰文的屈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