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港區國安法」,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董建華今(25日)發表講話,在香港定立國安法的原因是要保護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所指的是國家政權、主權、統一、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持續發展,令國家各項重大利益能夠在不受內外威脅的安全狀態下進行。他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不是洪水猛獸,而是救治香港走出困局的良藥。
董建華表示,《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一直未能完成,使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風險口」,為敵對勢力提供可乘之機,擾亂香港的公共秩序。他又指,無休止的示威抗議行動,導致社會秩序混亂,市民消費意欲大減,市道變得蕭條,加上疫情影響,香港經濟元氣大傷。
他指,留意到不少市民對於香港將有的國家安全法感到不安,呼籲市民可以、亦應該放心,相關法例只是針對極少數犯嚴重罪行的人,如果沒有計劃和行動分裂、顛覆國家政權、組織恐怖活動、串連外國或境外勢力干擾香港事務,便無理由感到怕害和憂慮。
他重申,實施「港區國安法」能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各種擾亂香港的活動,有助恢復香港的社會秩序,社會須發聲支持全國人大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建議,須積極推廣國家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