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涉嫌利益輸送,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應主動了解事件。但她相信,馮太是優秀政務官,「兩夫妻收入很高,不需要做這樣的事。」而互換物業是比較新穎但合法的方式,有可能是為節省稅款,「是避稅(avoidance)而不是非法逃稅(evasion)」,如果整個交易只經地產經紀進行,便不涉利益衝突。
泛民會議召集人何秀蘭認為,立法會有需要跟進事件,官員亦應該向外交代處理物業的手法。而曾任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事件或涉《防止賄賂條例》,會去信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廉政公署就事件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