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草案》授權特首在「有異常特殊而且強而有力的公共政策理由」下,可以頒令豁免部分公營機構的反競爭行為。匯賢智庫主席葉劉淑儀擔心豁免名單若太寬鬆,政府變相是「反競爭」始作俑者,加上立法會是否有權審視名單至今成疑。她表示,最關心的是現行逾500間公共機構會否受《競爭法》規管。不過,她同意並非所有公共機構都要納入條例,例如出口信用保險局正提供市場欠缺的服務,則未必須受《競爭法》監管。她認為,監管界線應劃在接受政府補貼而又直接或間接令市場發展空間收窄的機構,但她警告,這條界線不能太鬆,否則政府將成為製造不公的始作俑者。
葉劉淑儀憂政府淪「反競爭」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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