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本身是全國政協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批評,律政司至今未有就港獨行為定調是否違法,但現時已涉及學校運作,卻要前線教師處理並「孭飛」(負責),甚至有刑事責任,他要求律政司應提供法律意見,包括提出清晰指引予教育局和中學教師,讓局方及中學教師了解如何處理校內港獨問題。
胡批評:「基本法沒有刑事條例支持,只是『齋talk』(乾說)。」對於發起在校園宣揚港獨的組織「學生動源」以及學生成立本土關注組等是否違法,胡表示每個組織形式都不同,需逐個個案判決,他認為中學應即恢復必修中史科以及國民教育,令學生認識國家和憲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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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在電台節目表示,港獨議題涉及國家安全,中央也已就問題發聲,認為律政司有責任為港獨是否違法定調,即使尚未有結論,也應該向市民交待。他特別就近期選舉主任篩走部分主張港獨人士,教育部門又要求中學教師要在基本法下與學生「客觀持平理性」討論港獨的模糊做法,作出批評。「你到學校、你見選舉主任,最底線是要知道,這是否觸犯刑法?現在我們看到的是甚麼?總之你不選立法會議員,在學校不談論這事,其他就沒問題了,但到底是不是這樣?」 胡續說:「律政司長一、兩個月前說過,他正在研究刑事罪行條例,那有結果了嗎?社團條例、公司條例、普通法下其他的所有罪行,他都要考慮。而且是否非法組織?民族黨是否非法組織,無可異疑,既不是公司,又沒登記為社團,再看該黨目的,又是否觸犯了第9條『煽動』呢?表面上是,但你要交代,你律政司長是唯一一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去宣布這事。」 他說會以他政協身分向中央提出緊急提案,就如何處理港獨、如倡港獨者「是否一到深圳就會被捕?」他又要求將煽動港獨和分裂國家的組織和行為宣布為非法,並提議將港獨行為訂為首要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罪行。
In "事件簿"

針對政協委員胡漢清要求律政司應就港獨問題向教育局及學校提出指引和法律意見,律政司司法袁國強回應指,無論教育局或其他部門,若有需要都可以要求律政司提出法律意見。他並指出,學校與學生討論港獨問題,應清晰講解基本法下香港的憲制以及法律地位。 袁國強說:「任何的討論,特別是涉及與學生討論港獨問題,我覺得應該用一個理性客觀的態度,與學生討論基本法下香港的憲制地位,以及法律地位到底是怎樣的一回事,然後用一個客觀和理性的態度,討論到底港獨是否符合基本法…,越有爭議性的問題,越有需要持平和客觀,而非一面倒或者以偏概全。」
In "事件簿"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表示,從中央的角度看,如果有人以立法會議員身分,在議會內推動「港獨」,肯定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他又認為,香港人要反思為何中央有如此大的反應,「是小事定闖咗大禍?」 胡漢清認為,今次釋法應是針對立法會主席,而非法庭,因為最終是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宣誓是否拒絕,議席是否已撤銷資格。他又指,中央認為港獨主張有刑事後果,但據聞律政司看法指本地法例過時,但又不去處理,甚至有人用港獨旗號參選,「中央政府肯定好失望」。
In "事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