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官員,第三度向紐約法庭提出保釋申請,法庭決定押後判決何志平的保釋申請,要求控辯雙方就保釋問題,提供更全面資料。控方在開庭前一日致函法庭,指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何志平的部分或全部律師費用是由涉案的能源公司支付,該公司亦有參與聘請辯方律師團隊,質疑或有利益衝突嫌疑。法官要求辯方提供證據,再決定何志平有否需要換律師。根據《明報》報道,何志平的律師團隊由7名來自兩間律師樓的律師組成,本身是中華能源基金會(基金會)常務副主席的何志平,2017年12月10日致電友人「UM」時,提及「上海」已為何志平聘請了最好的律師。何同日再發電郵予基金會首席主任張雅,提及代表他的律師樓名稱,又指該律師樓的香港辦事處職員會與「23樓」一同聯絡基金會尋求協助。根據《蘋果日報》報道,控罪書中一位代號「CC-1」的中華能源基金會女員工,是基金會首席主任張雅,她曾是《大公報》記者,加入基金會後獲安排出任多個要職,被當局指向烏干達外長提供的賄款,也是由張雅負責安排滙款。
美法庭押後裁決何志平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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