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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稱監察工資津貼措施主要靠僱員舉報

政府昨日公布涉及800億元的「保就業」計劃,向僱主補貼員工薪酬,每人每月上限9000元,為期6個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解釋措施細節,稱首要原則是僱主取得津貼後須用於僱員上,不可裁員,亦不可以縮減僱員人數。計劃最快 6 月初開放給僱主申請,資助將會分兩期發放。

羅致光指,薪酬補貼措施不能阻止僱主減薪,亦留意到僱員因放無薪假收入已經明顯減少。若僱員的薪酬原先被減30%,政府現津貼50%,在整筆津貼用於僱員的條件下,變相僱員是加薪。他建議僱主可基於今年 1 月至 4 月中,選定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計算薪酬,再以該薪酬基礎計算百分之 50 的津貼金額。

羅致光稱,局方還未制定有關懲罰機制,但如果發現僱主違規,將會扣僱主除第二期資助金,變相提高僱主的成本,以收阻嚇之用;若僱主涉及欺詐行為,也將負上刑事責任。他又指,局方會主動調查僱主有否違規,但監察上仍然依靠僱員主動舉報,因難以聘請大批人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