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司長羅智光今早(10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後向記者表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有41名公務員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其中31人已停職 ,但未有透露被捕或停職的公務員是否包括紀律部隊人員和教師。
羅智光指,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若證實犯法,絕不姑息,會採取紀律行動。他重申,公務員作為政府的骨幹,在社會秩序受衝擊的時刻保持團結一致,堅定支持政府的決定,又指被捕公務員所佔整體公務員數目比例很少,其他公務員仍是盡忠職守,並強調所有公務員均要恪守政治中立的原則。
對於在涉事公務員未有裁決前已被停職,是否不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羅智光回應稱,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考慮,有關人士涉違法後或未能適合約續行使公職權力和職能,亦要考慮被捕後若返回工作崗位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