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宣誓爭議

練乙錚:梁游難料後果應免責

時事評論員練乙錚於《蘋果日報》以〈從雙學梁游看社運的問責和免責〉為題撰文,就社會運動裏的問責和免責提出2個普遍原則,認為應否問責要視乎導致損害一方,在事發環境裏按常理能否預見該等間接損害。他又指,而他指,有理由相信宣誓當時的「reasonable man」,是不能充份預料出格宣誓之後的局勢發展,即使有損害,梁游卻是免責的。練乙錚又認為,梁游在事件中的無知,是對「加料釋法可改變法律」的無知,是對極權政治的具體無知。

文章提到,有關免責原則應用到宣誓事件的關鍵,在於梁游宣誓前,「按當時他們所具備的資訊作常理推測,能否預估出京港當局甚有可能採取後來的行動」,「常理」是指普通法的reasonable man standard,或稱common man standard,又是港俚中的「路人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