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緬甸羅興亞難民逃亡潮

緬孟冀兩年完成遣返羅興亞難民

孟加拉與緬甸的代表在緬甸首都內比都的會談結束,孟加拉政府會後發表聲明表示,遣返程序最好在開始遣返後的兩年內完成。孟加拉駐緬甸大使拉曼說:「在為期兩天的會議中,我們同意難民必須填寫表格才能返回緬甸。」這項協議適用於2016年10月以來,因為兩宗重大暴力衝突而逃離緬甸的羅興亞人。緬政府發言人佐泰表示,首批回歸人士將包括至少500名印度教徒及500名穆斯林。兩國將成立聯合工作組,安排難民重返緬甸若開邦生活,根據兩國2017年11月達成的諒解備忘錄,難民必須提供居住證明才能重返家園。緬甸計劃2018年1月23日開始遣送程序,而整個遣返過程所需時間取決於孟加拉當局提供難民先前居所證明文件及申請表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