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引用《公安條例》,封鎖銅鑼灣維園部分區域,包括中央草坪、緩跑徑、1至6號足球場及籃球場等,如情況許可會盡早解封。
保安局發言人發聲明,指警方已引用《公安條例》(第245章)第17(4)條封閉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足球場和籃球場及通往該等地方的通道,禁止公眾人士進入。巿民必須遵守,否則違法。
支聯會較早前申請在維園舉行悼念六四燭光會,警方以健康風險為由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
晚上八時正,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在全港七所聖堂舉行追思彌撒。在屯門的聖堂,限聚令仍然生效,每位參加者獲教會人員分配座位及標籤,以便點算人數,進場前亦要量體溫及消毒雙手。彌撒在九時結束,不少巿民仍留在現場,開啓手機電筒或燃點蠟燭悼念;約廿名警員戒備,同時亦有攝錄現場情況。
警方表示,有團體原定於銅鑼灣維園舉行集會被禁止,但有人仍透過不同途徑宣傳煽動他人前往維園參與該未經批准的集結,亦有人在不同地區集結,警方於相關地區採取執法行動。
截至晚上10時,警方拘捕至少4男2女,年齡介乎20至75歲,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刑事毀壞、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至少12人涉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章) 的相關罪行而被票控。
(封面圖:警方在維園外驅散人群 / 李宇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