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華裔新丁警察、28歲的梁彼得在一幢大廈梯間巡邏時疑因慌張過度,拔槍將手無寸鐵的黑人男子格利擊斃。梁彼得與另一名同是新手警察的白人同事,在紐約布魯克林一棟犯罪率高發的住宅樓內巡視時,因佩槍走火誤殺非裔青年格雷。在2016年2月,梁彼得被陪審團裁定誤殺和瀆職等控罪成立,面臨最高15年的徒刑。檢方指梁彼得行為魯莽,在證人後來描述的事發情況下,沒有理由拔出佩槍。梁彼得則辯稱,事件完全是意外。布魯克林區檢察官湯普森表示,雖然梁彼得因「疏忽殺死無辜民眾」而被定罪,但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梁彼得有殺人或傷害受害人的意圖。
紐約華裔警察擊斃一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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