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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三地計劃在今年上半年簽署大灣區應急管理合作框架協議

粵港澳三地政府正協商制訂覆蓋大灣區城市的全新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救援合作體系,以應對區內發生的事故、災難或自然災害,預期可於今年上半年會簽署框架協議。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大灣區應急管理作開場發言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粵港澳大灣區需要深化社會治理合作,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應急協調平台。國家主席發表的二十大報告亦對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包括提高「防災、減災、救災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保障能力」,以及加強國家區域應急力量建設等。

鄧炳強指出,粵港澳三地正協商制訂的合作框架協議,希望建構一個「政府主導、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主體、以行動為核心的應急救援合作體系」。三地政府也會在2008年簽署的《粵港應急管理合作協議》和《粵澳應急管理合作協議》的基礎上,繼續在應急資訊共享、應急技術開發和應急人才培訓等方面深化合作及交流。此外,「針對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間在地理上的鄰近性,粵港澳三地在合作框架協議下將共同制訂覆蓋大灣區城市的全新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的三大目標成果

他說:「制訂行動方案的目標是要加強三地應急救援能力,以應對影響粵港澳區域的事故災難或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促進粵港澳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整體提升,並實現應急救援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總體來說,行動方案的目標合作成果可被歸納為『技術和知識交流機制』、『資源共享機制』和『應急動員協調機制』。」

他指出,「技術和知識交流機制」將推動三方進一步加強互相學習、交流合作,例如定期舉辦應急救援技術訓練課程、互學互鑑應急預案。「在這個機制下,消防處在去年7月建立大灣區消防救援平台,讓粵港澳消防救援同業以網上平台形式分享行動經驗、滅火救援策略和最新消防及救護課程等資訊,加強區內互聯互通。」除了平台外,消防處亦按機制定期舉辦技術交流會,邀請大灣區的消防隊伍共同參與,深化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專業水平。

三方面的資源共享

「資源共享機制」將為整個大灣區建立3方面的共享,包括:(1)應急物資裝備;(2)應急人員;及(3)專家清單。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根據事發地需求,各合作方可以在物資裝備、人員和專家調配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援。

他指出,廣東省在重型裝備方面有很強的資源優勢,如果能夠實現大灣區內的應急資源共享,將可以進一步強化香港的整體應急效能。另一方面,香港特區亦會根據資源共享機制,向大灣區其他城市提供應急資源,實現優勢互補。特區政府已經擬備了一個共享清單,內容包括救援工具、不同類型的車輛和船隻,以及消防救護人員。粵澳消防救援單位亦已備悉我們所提供的共享清單,並正研究各自可供共享的資源。

由事發地主導的聯合指揮機制

「應急動員協調機制」方面,鄧炳強說,為了有效落實行動方案,粵港澳三地政府會按屬地原則,建立由事發地主導的聯合應急指揮機制,協同應對處置影響大灣區安全的重大災害事故。為確保應急反應的人員、裝備和物資在關口暢通流動,香港特區政府已經就建立「應急資源跨境綠色通道」取得相關部委的支持,有助三地政府切實提升跨境救援能力。

鄧炳強說,粵港澳三地政府計劃在今年上半年,於大灣區城市舉辦一個針對處理地震災害事故的跨境聯合演練。各方希望藉這個跨境聯合演練,細化跨境綠色通道政策以及聯合應急指揮機制的執行情況。「展望未來,三地政府代表預期會在2024年,即今年內於香港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香港特區政府亦正牽頭編寫行動方案,具體內容和執行細節會在與粵澳政府商討後確定。同時,三地會總結跨境聯合演練的經驗,進一步優化相關操作流程,以提高跨境救援效率。」鄧炳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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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鄧炳強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就粵港澳大灣區應急管理合作,作開場發言。

主圖片來源: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