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國際名牌遭內地山寨圍攻

米高佐敦控喬丹體育侵權二審再被駁回

美國監球巨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內地譯邁克爾‧喬丹)請求撤銷喬丹體育股份“QIAODAN”系列商標爭議案,在北京市高級法院進行二審,至於是否侵犯了米高佐敦的姓名與肖像權,成為法庭爭議的焦點,擇日進行宣判。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78起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中的32起1個月後即5月13日做出判決。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米高佐敦撤銷喬丹體育爭議商標註冊的上訴請求。

背景:

米高佐敦與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自2012年互控侵權

2012.2.22 米高佐敦告喬丹未經許可蓄意盜用姓名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位於中國福建省晉江市,2000年以來,該公司在服裝,鞋,書包等多個商品上註冊了"QIAODAN"、僑丹、橋丹、喬丹王等多個商標。前NBA傳奇巨星米高佐敦通過個人官網發出自己的一段視頻官方聲明,表示已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經許可蓄意盜用姓名權,賠償5001萬人民幣。他說,訴訟旨在保護他的姓名權,計劃將訴訟所得到的經濟賠償用於發展中國的籃球事業。米高佐敦認為,喬丹體育是未經許可蓄意且毫無顧忌地使用他的姓名。
2013.04.10 喬丹告米高佐敦故意貶損該公司商譽,侵害其名譽權米高佐敦狀告喬丹體育的案件還沒開庭,喬丹體育反過來控告米高佐敦,要求他停止侵害喬丹體育名譽權的行為,澄清事實,恢復喬丹體育商業信譽,並賠償經濟損失800萬美元。案件獲福泉州法院正式受理,喬丹體育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米高佐敦高調向他們公司提出起訴,直接導致喬丹體育上市計劃擱淺,造成重大損失
2013.04.27 上海第二中級法院開審米高佐敦控喬丹體育股份公司,米高敗訴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米高佐敦控訴被告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權糾紛案,米高佐敦批評喬丹體育未經允許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他的名字,攀附他名聲,侵犯他姓名權,且嚴誤導中國廣大消費者,將索賠數額從原來的4萬餘提高到114萬餘元。喬丹體育律師在庭審中表示,1. 品牌之所以取名中文喬丹,本意「南方之草本。2. 中國民法通則對姓名權的保護適用於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和無國藉人,米高是美國公民,且從未在中國居住,不是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援引民法通則的規定在中國境內主張姓名權於法不符,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