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東北部竹篙灣填海工程首份合約舉行簽約儀式,填海約200公頃土地,建造約3,000米長的永久及臨時海堤和一條臨時道路。第一期工程已經在本月八日展開,預計2001年底完成收地,2003年1月完工。工程合約價值39.8億元。
工程合約由荷蘭漢茂─香港建設聯營公司承辦,分別由荷蘭商漢海事工程及香港建設(控股)有限公司組成,負責設計及監督施工的是偉信顧問(香港)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署署長盧耀楨指,標價只是批出標書其中一項考慮因素,還需要顧及其他因素,如承建商的技術﹑環保工作及財政上的能力等。他又說,關注土地沉降環境污染問題,在第一期合約內的填海工程會把所有淤泥挖走,並會用填沙的方法填好,再用震實壓實土地及苛載等工序,相信這樣可令土地沉降機會減至最低。
盧耀楨補充,在工程展開後,位於竹篙灣的財利船廠將會受到影響,船廠的海路活動會被終止,該廠可以向政府索償。至於挖出的四千萬立方米的淤泥,盧耀楨說將交由承建商考慮如何處理,如運往香港指定的淤泥傾瀉區或香港以外的淤泥傾瀉區。他又說,該署會成立環保辦事處及組成監督隊伍,確保承建商在施工期間遵守環保條例。
承建商李孝如表示,工程不會出現「判上判」的情況,同時亦不需要聘請外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