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傍晚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行政長官李家超將會在獲通過的條例草案文本上簽署,並於本周六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公布,同日正式生效。
立法會今早9時舉行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二讀通過後進行三讀程序。
出席會議的89位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在法案三讀時投下贊成票。
本屆立法會原有90名議,但由於黃元山於2022年12月27日辭去立法會議員席位後,政府當局一直還未安排補選,所以現時立法會只有89名議員。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言。
李家超於法案通過後,在立法會會議上發言。他說:「今日,是香港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歷史時刻,是特區第六屆政府和第七屆立法會終於共同完成光榮使命的歷史時刻,是香港特區共同譜寫光榮歷史的驕傲時刻。今日,《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終於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李家超:完成了歷史使命
他續稱:「今年是習近平主席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十周年,在今年今日,我們履行了《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我將簽署《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法案,並將《條例》在23日刊憲公布實施,即《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將在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
李家超又表示感謝立法會主席和各議員,由召開大會作首讀、二讀,到法案委員會無間斷審議、內務委員會的全力支持,和今日恢復二讀和三讀通過,都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必要性和急切性為重心,以「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為目標,「讓特區在今日實踐等待了26年8個月零19日的憲制責任」。
在立法會會議結束後,李家超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的解釋工作會繼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及他們的同事,會繼續做解說工作,亦會繼續接受傳媒訪問。「我們亦會做各方面的教育,令大家更了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之下,整體來說怎樣保障我們的國家安全,以及怎樣去落實。」
鄧炳強:香港更宜居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會議上就條例草案進行三讀時發言說:「作為主事官員的我,此刻的心情可以說是百感交集。一方面是終於有機會可以看到《基本法》第23條這個『親生仔』出世,固然非常興奮;但同時又因為這條條例經過這麼多年的折騰、嘗試、難產,到現在方可以出世,而感到感慨。」
鄧炳強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充分體現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對國家、對全港市民的責任與承擔。從今日起,香港會成為一個更宜居、更宜遊、更適宜大家來營商和發展的地方,國家與香港更繁榮穩定,百業興旺,巿民安居樂業,『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梁君彥:代表香港踏入新一頁
梁君彥會後對傳媒表示,今日對立法會、特區政府和全港市民來說,都是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日子。「經過一整天高質量的審議和辯論,我十分高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獲得第7屆立法會在今日6時53分三讀通過,實在是振奮人心。」
他又說,立法會就23條立法的審議工作劃上圓滿的句號,「同時亦代表香港踏入新的一頁」。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得以完善,確保了香港今後能夠在更安定的社會環境下,「集中精力締造一個更繁榮的香港,同時為國家的高質量發展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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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議結束後會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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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明日刊憲,並提交於明日「緊急」召開的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和二讀,以期「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工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為盡快完成立法工作,他今日致函立法會主席,闡述《基本法》第23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我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李家超續稱:「香港特區要盡快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早一日得一日,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立法會主席決定周五召開會議 立法會秘書向全體議員發出的「會議預告」中表示,行政長官今午致函立法會主席,「指出現今地緣政治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 「會議預告」又寫道:「為達至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行政長官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鑑於上述條例草案的必要性和急切性,立法會主席已根據《議事規則》第14(1)及(2)條,決定於2024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11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召開立法會會議,以處理該條例草案的首讀和二讀(辯論中止待續)。立法會主席已指示,該次會議不會處理其他事項。會議議程容後奉上。」 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已於今年1月30日至2月28日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來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條例草案》。發言人又說,《基本法》第23條立法既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亦有確實的必要性和急切性。香港特區曾經歷國家安全受嚴重威脅,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便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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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今日於上午和下午,在深圳分別會見行政長官李家超一行,及立法會主席梁君彦一行,聽取有關工作情况滙報。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見。 國務院港澳辦在新聞公布只簡單提到會見的消息,及發布會見照片,沒有提及會見的內容。 夏寶龍(右)今午在深圳會見立法會主席梁君彦一行。(圖片來源: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特區政府在新聞公布中表示,行政長官李家超向夏寶龍匯報工作情況,包括完成《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的工作。李家超表示,香港特區第6屆政府和第7屆立法會在3月19日共同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和歷史使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並會在3月23日刊憲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在公眾諮詢期間,特區政府共收到超過13,000份意見書,98.6%表示支持及提供正面意見,愛國愛港人士一直積極支持和推動支持立法工作,立法有強大的民意基礎,盡早完成立法是香港社會的共識。 夏寶龍今早在深圳會見行政長官李家超一行。(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新聞公布又表示,李家超說,特區政府以結果為目標,團結社會力量,共同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愛國者治港」的一項光榮成績。《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三讀通過,香港建好了安全「屏障」,鞏固了「由亂到治」的「護土牆」,可以昂首闊步,在「由治及興」的康莊大道上,全速前進,全力拼經濟、謀發展、惠民生、添幸福。 新聞公布表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葉文娟亦有參與會見。 夏寶龍會見立法會主席梁君彦一行。(圖片來源: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 主圖片:夏寶龍(右)今早在深圳會見行政長官李家超一行。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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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根據《基本法》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明日(23日)刊憲生效。李家超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於2024年3月23日正式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文本上的簽名。 李家超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會帶來社會安全,有了安全,才有穩定;有了穩定,才有繁榮」。營商和企業必須有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才可以成功,否則資金會有所損失,投資和營運會被破壞、被衝擊。因此,安全和穩定的環境會使香港更吸引企業、更吸引投資。他指出,在確保安全的同時,《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確保了人權和自由。保護人權和自由的原則已經清楚明確的寫入法律條文當中,說明《條例》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公約適用於特區所規定享有的人權和自由,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及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等的權利和自由依法獲得保障。《條例》亦說明確保特區內的財產和投資受法律保障。他說:「從明天起,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得到更有效保障,讓香港可以無後顧之憂,輕裝上陣。特區政府會繼續帶領香港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共同創造更璀璨、更豐盛的未來。」 --------- 主圖片:行政長官李家超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3款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主圖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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