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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稅條例草案將刊憲 地產商望延遲立法

特區政府今(13日)將就空置稅條例草案刊憲,計劃下月立法會復會後提交大會首讀,條例通過及刊憲起計3個月後正式實施。

《條例草案》表明,獲發入夥紙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樓發展商,須每年向政府提交單位狀況,如有單位仍未售出,而在過去12個月中超過半年沒租出,須繳交額外差餉,金額是有關單位應課差餉租值的兩倍。

為避免有人通過關聯人士之間交易,避規繳交額外差餉,政府建議在《條例草案》中訂明,如初持者在去年6月29日,即公佈擬議的額外差餉當日或之後,把指明單位轉讓予相關人士,則該人士會成為指明單位的初持者,並因此負責有關法律責任,須提交申報書和繳交額外差餉。若發展商沒有在限期內申報,可被罰款25000元;若發展商作出虛假陳述,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若罪行是在發展商高級人員同意或縱容下干犯,有關人員亦屬犯罪。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在社交網頁Facebook表示,隨著政府將實施空置稅條例在憲報刊登,去年六月底公佈的6項房屋政策已經全部到位,其他五項分別為:將居屋、綠置居和「首置」的售價和市場掛鉤;將9幅私樓地改撥做公營房屋;市建局出售第一個「首置」項目;運房局成立過渡性房屋專責小組,加快推進各個項目;改善「樓花」預售,防止發展商「 唧牙膏 」買樓。

林鄭月娥強調,空置稅法案仍須立法會審議通過,房屋是民生頭等大事,政府正價房屋供應措施陸續有來。

地產建設商會就空置稅刊憲,呼籲政府三思,並要求暫緩空置稅的立法工作,讓社會得以喘息。商會表示,香港一手住宅的空置情況,多年來一直隨落成量有上有落,單位落成越多,空置單位亦隨之增加。

商會認為物業市道面對中美貿易戰和社會衝突的雙重夾擊下已回落,政府預測亦顯示香港經濟正往下調整,零售及餐飲服務業最為明顯,此刻推出空置稅是火上加油。此舉會加劇調整幅度,若調整過急會導致銀行要求按揭客戶提早還款,對社會經濟產生不容忽視的骨牌效應,嚴重會傷及金融體制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