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梁特首」風波事件簿

空姐提司法覆核:機管局越權

針對梁振英幼女梁頌昕把行李遺留在機場禁區外、其後獲機管局准許毋須「同行同檢」的「行李門事件」,3名本身也是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的港龍空姐不滿機管局決定,在沒有律師代表下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聲明機管局越權及程序不當,有關決定屬「越權」而不合法。

3名司法覆核申請人分別是羅美美、鄭麗珠及姚詠珊。她們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書指出,根據政府制定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保安計劃)第6.2.10段,定明所有行李的安檢都必須在乘客親自在場下進行,所以申請人一方認為「同行同檢」適用於所有情況下的安檢。若機管局所說只有「第二次安檢」才須「同行同檢」,保安計劃必定會特別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