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立法會主席選舉風波

秘書處:主持無權中止選舉

梁耀忠召開記者會解釋,指受到立法會秘書處和法律顧問誤導,以為自己沒有主席的權力,為了不違反個人原則才放棄主持。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深夜向議員發信,解釋主持立會主席選舉的議員角色及權力,指議員按《議事規則》宣誓後須進行主席選舉,而在出席會議的議員中,資歷最深又未獲提名為主席候選人的議員,須負責主持選舉。不過,目前《議事規則》無條文賦權主持選舉的議員決定任何提名是否有效,而提名表格亦無要求提供主席候選人的個人資料詳情,包括其所屬國籍。陳維安稱,秘書處事前已向梁耀忠及石禮謙講解其角色及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