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接連發生大火,揭露工廈內迷你倉和劏房危機處處。雖然屋宇署自2012年起,曾大規模針對工業大廈住用劏房執法,至5月底共巡查99幢工業大廈,並發現84個被用作居住,又發出了110張清拆命令及中止更改用途命令,有65張已獲遵從。但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取締行動「雷聲大、雨點小」,有不少漏網之魚,認為經過接連大火,署方要正視問題。
社區組織協會估計,本港現時至少有1萬人居於工廈劏房,分布於不同工廈區。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表示,多年前已留意到工廈劏房問題,住戶多為N無人士,他們並非不想搬走,只是租不到其他地方,又申請不到公屋。她建議,政府取締行動應設立緩衝期,不要即時趕走居民,而且應提供臨時房屋讓居民暫住,長遠應增加房屋供應,否則工廈居民可能要淪落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