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聞

病人組織支持原方案 林志釉憂漠視病人安全

醫委會下星期三將再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在港實習安排,香港病人組織聯盟昨日(1日)舉行聯合會議,商討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投票意向。病人組織代表在會後表示,建議代表病人組織的三位醫委會業外委員,一致支持「方案一」,海外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後,若曾於醫管局、衞生署或大學醫學院工作滿三年,豁免實習。

出席會議的醫委會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今早(2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海外醫生通過執業試並工作18個月後,應再到醫管局從事兩周臨床工作,才可以豁免實習,並提倡在3年工作年期內要有3個月臨床工作,當中涵蓋科研及教學。

林志釉認為,聯盟傾向的「方案一」對病人安全不太重視,強調若容許海外醫生在香港未有臨床經驗,就能取得正式註冊私人執業,對病人不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