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排中)(30日)與「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顧問專家委員會」舉行第一次會議並合照,包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前排右三)、委員會召集人劉澤星(前排左三)、委員會成員歐陽東偉(後排右一)、福田敬二(前排左一)、劉宇隆(後排右二)、何景文(後排左一)、許樹昌(前排左二)、孔繁毅(後排左二)、梁卓偉(前排右二)、梁憲孫(後排左三)、曾浩輝(後排右三)及袁國勇(前排右一)。
顧問專家委員會聽取秘書處就《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下各項相關法定要求的簡介,包括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在認可一款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作緊急使用前必須考慮的因素,以及顧問專家委員會的角色。會上亦討論顧問專家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包括申請為認可疫苗的指引以及申請人必須提交的資料。有關申請人須提交資料的指南將會上載於食物及衞生局網頁供參考。
顧問專家委員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規例》)成立,《規例》在目前的公共衞生緊急狀態下,為引入符合安全、效能及質素要求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作緊急使用提供法律框架。《規例》賦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一款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客觀醫學數據,參考顧問專家委員會的專業意見,及參照本港以外藥物規管機構核准使用(包括緊急使用),可以認可該款疫苗,批准疫苗於香港在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包括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顧問專家委員會由劉澤星擔任召集人,委員在公共衞生、傳染病學、免疫學、藥物監控和臨床醫療方面具豐富經驗。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