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內地遊客因讓小孩在香港街頭小便,引發一場「中港大戰」,事件蔓延至網路上,引起兩地網民互相辱罵。
其實回顧這幾年來不斷深化的「中港矛盾」,當可發現有不少爭執都是源於這「隨地大小便」的問題。其實內地人在香港隨地大小便,已經毋須討論是否文明不文明、道德不道德,和應否寬容等「抽象」話題,因為隨地大小便在香港壓根兒就是違法行為,奇怪是網民經常拍到內地遊客隨地大小便的影像,但食環署人員和警方卻似乎極少針對這類違法行為進行檢控。
根據香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8條,任何人不得在以下地方大小便:「(a) 任何街道、公眾地方或公眾看得見的地方;或(b) 建築物的任何公用部分,而該公用部分並非洗手間或水廁。」
至於小朋友,法例同樣禁止他們隨處大小便,該條規定,任何正在照顧或看管一名12歲以下兒童的人,不得在沒有合理因由下,准許該兒童在上述地方大小便。
假如當局積極向旅客宣傳這是違法行為,並嚴於執法,只要出現幾宗罰款案例,相信便能有效發揮阻嚇作用,令內地遊客解開褲帶前三思而行。現在當局疏於執法,部分市民看見有人隨地大小便時予以喝止,或將之攝錄並上傳網路,不無「自力救濟」,以補公權力不足的意味。
檢控、定罪、罰款,是最有力的「教育」工具。而且這規例適用於任何人,沒有特別針對或歧視內地旅客,當局若怕影響大陸人的觀感而放軟手腳,任人隨地大小便而疏於檢控,不僅有損本身管治權威,香港市民與內地旅客的「困獸鬥」也只會越演越烈,令「中港矛盾」繼續惡化下去。
《社會議題》 洛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