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議會公布有關委任副校長等6項議案的表決結果,大會一共收到9298張合資格票。由港大校友關注組提出,要求校委會在30日內按既有制度確認相關副校長人選的議案,共獲得7821票支持;至於要求取消行政長官擔任大學校監的議案,則獲得7657票支持,兩項議案均獲通過。不過,由支持十大院長聲明校友組提出,有關尊重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原則等的聲明則不獲通過。
港大畢業生議會主席溫頌安表示,特別會議有3402人出席,合資格投票(包括授權票)有9298票,議案需要得到過半數支持,即至少有4650票才能通過。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稱,雖然有關議案並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希望投票結果能給校委會委員帶來道德壓力。
港大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回應投票結果時表示,不相信結果可以向委員施壓:「我不相信有任何人可以施壓,所有校務委員會都一定會細心地按香港大學的規條和程序去做決定和討論。」
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說,投票結果清楚反映舊生看法,希望校委會考慮,他又認為有關任命不應再拖。
校委會成員盧寵茂則認為,如果有些意見一定要校委會跟隨,是一種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