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海事處就事故調查報告跟進的機制,公署要求海事處翻查出8年以來調查結果,發現其中5宗個案在調查完結之後,從無跟進建議有否落實。
海事處2014年因應申訴署要求,以人手翻查2005年1月至2013年5月間的調查資料,得出當時共完成114宗調查、涉及308項建議的結果。申訴署發現,當中有5宗個案,調查後「竟沒作任何跟進」;另外14項建議,海事處連「將調查的建議通知有關機構」的跟進亦沒有做妥,建議的落實延誤3年8個月至8年7個月不等。
申訴專員劉燕卿直斥海事處跟進工作極度差劣,處理舊資料甩漏及混亂不全,無盡責保障本港海事安全;又指即使有新電腦系統,但海事處未有嚴謹處理每宗個案。公署建議海事處日後主動核查報告建議是否全面落實,定時作檢討,亦要考慮再次覆核舊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