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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高度關注近日發生多宗路陷事故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鑑於近日多宗路陷事故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會就相關課題蒐集資料,如有需要,公署會進行初步查訊,考慮有否展開主動調查行動的需要。

陳積志在新聞公布表示,路陷事故「不但對市民出行帶來不便,亦會構成安全威脅」。如有展開主動調查行動的需要,會詳細審研有關課題,並提出適切的改善建議,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他指出,地下水土流失、地下管道如水管及渠管損毀,或道路地基工程處理不當,有可能造成路陷。上月29日,荔枝角道880號對開往旺角方向行車道有地下水管爆裂,造成路面下陷。事件中一輛的士墮坑,司機不適送院檢查,公署對受事故影響的司機和乘客表示關心。

他續稱,公署注意到,在荔枝角道事故發生後,水務署已立即採取跟進行動,全力搶修荔枝角道水管爆裂,並於事發第二日全面重開荔枝角道往旺角方向的行車線。水務署亦進一步在荔枝角道往荃灣方向的快線進行透地雷達探測,以確保安全。至於較早前發生的幾宗路陷事故,包括水務署、渠務署、路政署等相關政府部門於事後亦已進行搶修及調查工作。

根據《申訴專員條例》,凡條例附表1第1部所列任何機構在行使該機構的行政職能時採取或由他人代其採取任何行動,專員在以下情況下可調查該行動 — 儘管無人向專員提出申訴,但專員認為因與該行動相關的行政失當,以致可能已有人遭受不公平待遇。

專訴專員公署網站表示,專員展開主動調查行動時的主要考慮因素包括:

– 有關課題是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及/或廣受市民關注;

– 投訴會否因某些原因不能受理(例如匿名或並非由申訴人士親自提出),但考慮到可能涉及的行政失當程度或嚴重性後,申訴專員認為事關重大;

– 是否有改善公共行政或改正系統性問題的空間;

– 經考量工作優次及不展開主動調查行動的後果,時機是否合適;

– 會否與其他機關的工作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