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謝曦】早前,曾經傳出大嶼山發展區或興建「動物園」,惹來動保人士強烈反彈,認為這是香港動物權益的大倒退。言猶在耳,便有媒體報導,元朗的大棠有機生態園,名為生態旅遊, 實則園內困有大量居住及生存環境極為惡劣的動物,包括野豬、山羊、孔雀及牛等,以供玩賞。報導出來後,動保界嘩然,不必等到大嶼山的動物園落成,當前已經有一座展示並涉嫌虐待動物的動物園了。
據報導,園內的山羊、野豬及兔子等都住在屎尿混疊的小範圍內。野豬的居住空間永遠不見太陽;兔子則是三數隻困在同一小籠,近看還見身體有傷痕;而山羊,則被綁在固定位置,近乎動彈不得。牛,就肩負著一般牛不會做的工作:當牛車拉人。大棠生態園的牛,每次大概拉四至十人上斜波,牛本身已經笨重,用來種田剛剛好,生態園卻以牛當馬,讓人啼笑不得。
然而,由於目前法律漏洞,很難以相關法條遏止生態園做法,以《公眾生(動物及禽鳥)(展覽)規例》為例,內容包括規定相關人士要提供動物清潔的居住環境,自由走動空間,以及清潔的水及食物等。然而,相關法例只規管透過展示動物收取費用的當事人或法人,目前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生態園有收取相關費用,所以難予以起訴。儘管沒有相關證據,但以上虐待動物行為卻非常明顯,政府部門像漁護署是否可以引用香港法例169<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予以起訴。根據該法例,只要有人「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便已犯罪,干犯者最高罰款二十萬及監禁三年。
其實,這種餵養及以動物賺錢的方法,已經過時,除了希望相關部門執法之外,園主若能及時釋放所有受苦動物,也是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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