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過公共政策的人一定了解「NIMBY」,意思即是:你的建議很合理,也很好,但請不要將這些設施建於我的後園。現在,我們要急於找地建屋,反對聲音最多的是環保組織,他們最愛搬出一大堆理由指新發展會破壞環境,然後又沒有方法解決,結論是不要興建,最凸出的例子是大埔尾的人工沙灘,雖然在那裡建一個沙灘也沒有任何作用,但不至於嚴重破壞生態,最後要交到終審法院判決可以興建,環保組織便不敢再出聲,只好再找另一個題目。
第二個反對聲音最強的是公屋居民,不要以為他們是過來人,會較容易接受附近多建一幢或兩幢公屋。最凸出的例子是沙田瀝源邨的噴水池,該個噴水池其實是設計錯誤,其功效是為附近的商場冷氣系統散熱,所以從來不會有居民聚集休憩,因為沒有人會到一個高溫地方休息。後來,商場也更新了冷氣系統,不用再透過噴水池散熱,自然沒有開動。
既然噴水池多年來沒有開動,噴水池的地改作興建公屋,反對力量一定不會大,但原來反對聲最大是住在噴水池旁邊的公屋居民,他們不滿景觀被擋,而且新建公屋對他們沒有任何好處。
這種「NIMBY」心態可能是其中一個令香港處於目前困局的原因,彼此不包容,要極力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