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政府7月提交的條例草案,當中建議玻璃容器盛載的飲品納入生產者責任計劃,開徵循環再造費用,但草案中未定具體的玻璃樽回收徵費水平。
環保署副署長陳偉基指,首階段會先涵蓋飲品玻璃樽,按現時估算,徵費水平約每公升一元,即一個紅酒樽大小的玻璃樽,需要收約七毫半。陳表示,目前難以確定金額,日後定出收費水平後,會以附屬法例方式提交立法會審批。
多名業界議員都不滿政府未有提出具體徵費金額,工業界梁君彥指,業界不會簽署空頭支票,要求政府承諾收費水平不會高於每公升一元。飲食界張宇人指,對環保署「一無好感,二無信心」,又指路政署亦甚少使用回收再造的玻璃磚,認為回收玻璃在香港出路不多,質疑環保署是想「掠水」。亦有議員 指部分醬料如醋、鼓油,或甜品如紅豆沙,亦有人當飲品飲用,故要求政府澄清飲品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