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產案首次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聆訊,由法官張舉能審理,案件編號HCAP8/07。該次聆訊則由陳振聰提出,目的是要求法庭就委任遺產管理人一事給予指示,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Gerard McCoy)在法庭上首次證實訴訟雙方曾展開和談,但談不攏,故希望委任管理人,而代表基金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Mark Strachan亦不反對。法官將案押後至12月10日。
12月10日,在律政司司長支持,基金及王廷歆沒有反對下,張舉能法官應陳振聰申請頒令委任遺產管理人,管理人為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合夥人勞建青及黎嘉恩。另外,代表律政司司長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指現階段不會採積極角色,但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