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議題

濫用胡椒噴霧

五月四日,一百多名市民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參與了「毋忘反高鐵/誓反大白象」遊行示威活動,期間,警方與示威人士在道路安排上起了衝突,最終,警方出動了胡椒噴霧對付示威人士。事後,雙方各執一辭。這裡,很難判斷誰說的才比較可信,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警方這次出動胡椒噴霧絕對沒有必要,是濫用權力行為。

首先,根據警方的戰術訓練手冊,規定警員在使用噴霧前,要先以口頭警告,向示威者講出「停止反抗否則我只有用胡椒噴霧噴你」的話。但「五四」這天,從影片及現場人士得知,警方沒有向在場人士提出警告,便馬上向示威者噴出胡椒噴霧,明顯是過度使用權力。此外,根據警方另一內部指引寫著,警員在施用胡椒噴霧時,要在兩呎外噴射。但按這次反大白象的情況,警員也沒有在兩呎以外進行噴射,尤其是對議員梁國雄的噴射,是近距離的。後來,長毛被送院醫治。這也是違反了內部指引,應該要有人負責。

這次警方的行動,除了犯了以上沒有事前警告,以及近距離噴射胡椒噴霧之外,還有一件事,也值得注意。透過現場拍攝短片,我們看到,幾個警員前後包圍並捉住梁國雄,同時,另一名警員則直面向其噴射胡椒噴霧,此等做法,似乎有違胡椒噴霧作為驅趕人群的原意,因為警方根本沒有讓被噴者離開的用意,反而將胡椒噴霧變成了攻擊市民的工具。這不僅顯示警方濫用暴力,更重要是警方最後一點點信用都破產了。

在英國殖民政府管治香港的最後三十幾年,都沒有使用過胡椒噴霧,但香港回歸這十多年來,尤其近幾年,胡椒噴霧頻頻出動,用得更濫更暴力,其暴力及強權,比起殖民政府,有過之而無不及。

《社會議題》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