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選舉於九月十五日舉行,截稿時間前,投票結果還不清楚,這裡暫且不討論戰果及其影響,但投票當日多宗涉嫌賄選事件發生,大大窒礙了澳門民主政治的道路。
根據澳門檢察院長何超明指出,投票期間,至少接到十多宗涉嫌賄選個案,其中一宗已立案調查。民間媒體《論盡澳門街》更派出多名記者在不同票站守候,發現一些組頭手拿一疊五百澳門幣,準備派發;另一些人拿著一列名單去打電話,似是催谷相關人士到票站投票;更有甚者,有數名選民打算拍下選票內容,被當場逮住……,這林林種種賄選作弊情況,已經為這次選舉埋下濃濃的陰霾。根據選前一項民調顯示,有97%的受訪者認為選舉過程中會有「賄選」情況產生,數字讓人訝異!為什麼澳門的賄選情況如此嚴重?
首先,賄選情況嚴重,與選民本身的素質當然有關,但澳門社會近年多元聲音壯大,民智漸開,在可見的將來,選民應不會那麼容易受賄選之害。但另一方面,警政及司法部門檢控不力,也釀就了賄選溫床。據統計,1999年澳門政權移交大陸以來,共有八宗賄選案被成功起訴及判刑,涉及10多人。這些案件中,卻鮮有參選人被判刑。這意味著,在偵查及起訴過程中,相關單位只能逮到到一些大小組頭,至於當事人,即賄選中的最大利益者,卻是逃出法網。最簡單邏輯是,一般情況,除非是地下賭博的組頭,否則,在賄選案中,他們都應該有幕後主腦,。因此,這種只能捉到小雞,但捉不到大麻鷹的偵查方式,對賄選案起不了警戒效果,犯法者仍然肆無忌彈。
民主選舉由很多內涵構成,一場公正清廉選舉是其中關鍵,澳門直選議席太少,而且又賄聲隆隆,民主之路,非常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