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屆立法會選舉中,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承諾擁護《基本法》。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今繼續細則性審議修訂立法會選舉法,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澳門政府擬規定候選人須簽署聲明書,聲明接受候選名單、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不處於任何沒被選資格情況。若拒絕聲明或事實證明不擁護,則會被剝奪被選資格,由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相關條文倡於下屆澳門立法會首日生效。
陳澤武稱,該做法是為了未雨綢繆,及早堵塞漏洞,會議上所有委員對條文均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