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涵蓋共二十個項目,其中十個是經公眾諮詢後而入圍,包括南音、宗族春秋二祭、香港天后誕、中秋節薄扶林舞火龍、港式奶茶製作技藝等。康文署期望名錄可提供參考依據,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
本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於2014年六月公布,入圍的四百八十個清單項目資料,當時收錄於網上平台「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
康文署曾於今年二月至五月期間諮詢公眾三個月,當時共收到逾二百份公眾意見,整理出獲得最多支持的十個項目,早前公布結果,入圍項目包括:南音、宗族春秋二祭、香港天后誕、中秋節——薄扶林舞火龍、正一道教儀式傳統、食盆、港式奶茶製作技藝、紮作技藝、香港中式長衫和裙褂製作技藝和戲棚搭建技藝。
至於早前已被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十個本地項目,分別為粵劇、涼茶、長洲太平清醮、大澳端午龍舟遊涌、香港潮人盂蘭勝會、中秋節——大坑舞火龍、古琴藝術(斲琴技藝)、全真道堂科儀音樂、西貢坑口客家舞麒麟和黃大仙信俗,亦已自動納入代表作名錄。
康文署表示,名錄是為政府提供參考依據,就保護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特別是具有高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項目,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為進一步推展保護香港非遺的工作,民政事務局轄下的華人慈善基金將推出試驗計畫,撥款資助在社區層面推廣非遺項目的活動,詳情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