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簿泛民擬修防賄條例規管特首

港府:通盤考慮憲制後立法

立法會繼上週4(5日)流會後,繼續辯論促請政府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的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的議案。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說,政府正根據基本法訂立的憲制框架和現有法律規定全面研究問題,完成後適時啟動立法程序。

林鄭月娥說,有關問題涉及基本法關於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以及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區的憲制地位,要通盤考慮憲制、法律規定及運作問題。她又引述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當選後說,歡迎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書,會認真考慮建議,上任後盡快嚴格落實。這仍然是特首和政府的立場,並無改變,強調現時《防賄條例》有若干條文適用於特首,有人指特首凌駕法律或「無皇管」是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