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學院發表聲明,嚴正反駁部分校委對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的不公評價。聲明表示,陳文敏一向被公認為香港公法及人權法方面的著名學者。對於有委員認為陳文敏能成為法律學院院長,純粹因為他是「好人」,聲明批評說法「不全面」,指陳文敏無疑是「性情敦厚」,但同僚對他的認同及尊重,乃基於他在法律學院所展現的優秀領導及管理才能,而法律學院更於他在任院長期間,在世界大學QS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中名列前茅。
聲明強調,陳文敏在其學術專業領域內是國際學界認可的優秀法律學者,基於其願景、領導才能、操守及對法律教育的熱情,尤其是基於他過人的能力。
聲明節錄了學院榮休教授佳日思給學院的一封信,指沒有博士學位不能勝任副校長一職說法荒誕。聲明重申陳文敏是國際學界認可的優秀法律學者,學院有幸曾得他掌舵。聲明又說,無論前路如何,法律學院都將恪守使命,繼續維護香港學術自由及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