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部隊人員總工會副主席麥錦輝透露,在火場檢出物品內,有牀及被褥,顯示倉內可能曾有人居住。他又憶述救火經過,表示現場漆黑一片,熱力從四面而來,通道兩旁的鐵板亦傳來高溫,地上又有不同雜物阻路,並指火焰有不同顏色,反映有不同顏料。他對同袍未有怯懦感到自豪。他又指出,一般三級火只會由高級消防區長作總指揮,但今次所有助理處長級都有到現場參與指揮,處長及副處長亦有到場,形容行動是香港消防歷史上其中一次總動員行動。
對於外間曾反對消防員再入火場,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更指,曾有市民「教現場消防員救火」。麥錦輝指出,火場本身存有危險品又鄰近民居,一旦大廈被燒至倒塌,有機會波及其他樓宇,不可能任其燃燒,消防員亦需逐一打開迷你倉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