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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中式飲品三成高糖

【本網訊】雖然全球暖化令氣溫長期高企,但踏入11月,吃火鍋的機會確實是越來越多,不少人都會喝食肆供應的山楂水或酸梅湯等飲品,當中糖分多寡,卻甚少人會留意。消費者委員會與食物安全中心合作,測試及檢視市面過百款中式飲品,發現約3成的樣本屬高糖分飲品。以含糖量最高的山楂飲品樣本為例,飲1杯已接近全日攝取量的上限,消費者在飲用前應留意飲品的糖含量及飲用分量。

是次研究的141款中式飲品包括豆漿、含菊花成分飲品、含果實或果仁成分飲品、含蜜糖或糖漿類飲品。其中測試101款來自中式食肆、火鍋店及茶餐廳等非預先包裝飲品的糖含量;另外亦檢視40款屬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標籤。

測試結果發現,101款非預先包裝飲品的樣本,糖含量差異頗大,當中有29款飲品的糖含量高於7.5克/100毫升,屬高糖分飲品,其中普遍被認為相對較健康的柑桔/柚子蜜,10款樣本中,有9款都屬高糖分,剩餘的1款每100克亦含糖7.4克,與高糖分含量只差0.2克。

本身含酸味的酸梅湯及山楂飲品,含糖量原來十分驚人,5款山楂飲品樣本中,有4款屬高糖分,當中1款糖含量更達19克/100毫升,屬是次調查之冠。假設樣本所含的糖全屬游離糖,以飲用1杯250毫升該樣本計算,攝取的糖分達47.5克,接近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每日攝入2,000卡能量的成人的游離糖攝取量應低於50克的上限。

在各類樣本中,羅漢果飲品含糖量最低,5款樣本中,有4款糖含量低於0.5克/100毫升,可界定為「無糖」。豆漿亦屬含糖量較低的類別,31款樣本都不屬高糖分,而無添加糖的4款樣本,含糖量只是0.35至0.71克/100毫升不等。

值得留意的是,非預先包裝飲品一般由人手調製,每次所用的成分亦可能有偏差,未必每份製成品的含糖量都相同。

消委會亦提醒市民留意飲用分量,是次的飲品樣本不少來自火鍋店,包括一般被認為消滯解渴的酸梅湯及竹蔗水等。樣本中有1款1.6公升的竹蔗水,每杯(250毫升)的糖含量為23克,只飲1杯不會超標,但飲兩杯就差不多達上限。更有火鍋店供應的酸梅湯樣本,每杯就有40克糖,而該樣本屬免費供給客人及無限添飲,消費者如無節制,糖攝取量定必超出上限。不少人吃火鍋時會加大量調味配料,進食味濃的食物令飲用的分量較平常多,故消費者更應留意所選的飲品及分量。

另外40款預先包裝的飲品樣本,檢視其包裝上的營養標籤,發現整體平均含糖量為6.5克/100毫升。有15款屬高糖飲品,其中3款酸梅湯樣本全屬高糖,含糖量由10.4至13.5克/100毫升不等。16款豆漿及3款標明低糖配方的菊花飲品,糖分介乎於0.5至6.8克/100毫升不等,都不屬高糖分飲品。

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成分標籤,一般都是以每100毫升的含糖量作標示,如選購家庭裝飲品時,需要自行計算飲用的分量才可更有效控制糖分攝取量。

消委會認為飲食界應改良飲品的製作過程或轉用配料,以減少當中的含糖量,並應提供非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成分資料。商戶亦可考慮為顧客提供較「少糖」或「無添加糖」的選擇,甚至將糖或糖漿與飲品分開提供,讓顧客自行控制合適的分量。

按照本港衞生署發出的《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每100毫升的飲品,含糖量超過7.5克就屬於高糖分飲品;而根據現行的營養標籤規例,每100毫升的飲品,含有不超過5克的糖,可稱為「低糖」,而「無糖」的標準是不超過0.5克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