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在葵涌貨櫃碼頭偵破一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往馬來西亞的案件,檢獲大批懷疑走私電子產品和電子零件等,估計市值共約1億港元。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遂部署策略打擊有關活動,並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本月4日採取行動,在該艘船上一個報稱載有鋁合金的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手提電腦、電腦伺服器、路由器、集成電路,及一批電子廢料。
發言人說,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翌日(5日)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53歲女子。案件仍在調查中,該名被捕女子現正保釋候查。海關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百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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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圖片:海關檢獲的部分懷疑走私手提電腦。
主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