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維權之路

著名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自稱哈兒、哈某(傻瓜蛋之意),但真實的他一直為爭取內地人權鍥而不捨。他年幼時被舅舅收養為獨子,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養父家曾是富農,經常遭受批鬥。1989年5月,他與12位中國政法大學的同學首批參與六四示威遊行及絕食,對六四有強烈的情意結,縱使他未有在事件中被捕,他每年六四都會以自己的方式表達對六四的悼念。

浦志強當上律師後,積極參與民間維權工作,曾處理多宗著名案件,包括艾未未稅務案、揭露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四川譚作人案、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案、河南沁陽八村民檢舉黨書記,遭控誹謗案、原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向最高法院上訴案、李曉華訴《21世紀經濟報道》案、張西德訴《中國農民調查》作者陳桂棣和吳春桃夫婦案等。不過,隨着他在弱勢社群的聲望愈高,也自然成為了當權者的眼中釘。

2013年2月,浦志強透過新浪、騰訊和搜狐三大博客實名舉報周永康,要求清算過去10年維穩的社會治理模式。他稱「本人實名舉報:公安部前前部長、政法委前書記、現其他老同志周永康,禍國殃民!我認為,若想從維穩的陰影下走出,就必須清算他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太多的人間慘劇悲歡離合,跟該周直接間接有關了。此人秉政十年,竟然荼毒天下,實民賊也!」浦志強的博文受到網友的廣泛閱讀和轉載。

2014年5月,浦志強在北京與10多名學者、律師和天安門母親一起舉行六四紀念研討會後失蹤,其後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逮捕。2015年1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浦志強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2012年1月至2014年5月間,浦志強使用其註冊的「小小律師浦志強」等新浪微博賬戶,先後8次發布多條微博,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共計被轉發2500餘次,評論1300餘條,引發了一些網民激烈的民族仇恨、民族對立情緒,具有現實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了情節嚴重程度。而且在被網站管理員多次提醒不宜公開、予以處理的情況下,浦志強仍繼續發布煽動性微博,足見其主觀上具有煽動民族仇恨的意識,其行為已構成煽動民族仇恨罪。法院指浦志強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法院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浦志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時間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