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因7條微博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案,自12月22日一審宣判後已過上訴期限,浦的律師尚寶軍表示,浦對一審判決不上訴,是日始開始服緩刑。當寶軍說,浦志強在法庭宣判後10個工作日的上訴期中,被「監視居住」,先被帶到北京郊區的一個不明地點,之後被帶回河北唐山會見家人,並在河北秦皇島度過新年。
按有關法律,浦即日起服緩刑三年內若違反緩刑規定,或被指另犯他案,則將會被投入監獄。尚寶軍說,對浦志強的限制非常多,擔心他在緩刑期間將被軟禁在家,或受到嚴格監控。新華網指浦志強「服從判決不上訴」,但尚寶強向《德國之聲》表示,浦志強只是承認了發布7條涉案微博行為,並無認罪表示。